一、德州市股权出质注销/撤销登记流程有哪些
1、受理: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2、核准:对受理人的受理意见进行审查;
3、发放通知书。
二、德州市股权出质注销/撤销登记设定依据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2008年9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32号公布,2016年4月修正
第十条:出现主债权消灭、质权实现、质权人放弃质权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导致质权消灭的,应当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二条:质权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应当申请办理撤销登记。
三、德州市股权出质注销/撤销登记办理地点
窗口名称:商事登记一窗受理窗口
办事地址: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东路1666号德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商事登记受理窗口70-72号
窗口序号:2F70-72号
四、德州市股权出质注销/撤销登记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3月1日至9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45);10月1日至次年2月28(29)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15)
五、德州市股权出质注销/撤销登记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名称:股权出质登记注销/撤销登记通知书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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