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二手房合同是否要返还中介费
时间:2023-06-21 23:04:47 211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解除二手房合同是否要返还中介费

解除二手房合同一般是不要返还中介费,但如果因中介原因造成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可以要求中介退还服务费。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报告义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报酬请求权】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二、解除二手房合同需要多久

解除二手房合同需要多久可以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的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

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三、二手房无效合同怎么办

二手房无效合同的办法是由过错方返还财产,然后双方根据当事人过错程度和利益损失进行赔偿责任的承担以及划分。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可以交由人民法院、仲裁机关确认赔偿数额和赔偿方式。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1.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2.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章 承揽合同  第七百八十二条 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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