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购房者所购置之房产不幸陷入烂尾困境,导致无法按期完成交付并进行后续交易,以致购房者与银行之间关于房贷的问题难以妥善解决。在此情形下,购房者如能与银行达成友好的协商,请求暂时停止房贷支付,亦或是经过法官裁决批准后执行停供,那么这样的做法无疑是明智且安全的选择。
然而,购房者也应明白,如未经合法程序自行决定停贷,可能将面临诸多恶劣的后果:
(1)首先,这种行为直接关系到了个人信誉度的损害,对于未来办理各项贷款都会产生深远而持久的负面影响。每当房贷逾期还款时,贷款机构都会详细审阅您的逾期还款记录。如果遇到较为严谨的银行,即使仅仅逾期一日,该银行也会将此逾期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之中。一旦逾期记录被录入征信系统,对于未来用户申请信用卡或其他贷款业务都会带来极其严重的阻碍,甚至可能导致即使成功获得贷款,其贷款额度也会大幅度缩水。
(2)其次,逾期还款还会引发相应的罚款和滞纳金。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只要房贷出现逾期现象,银行便会立即致电催促借款人尽快还款,并且只要逾期还款便会产生高额的罚款利息。不同贷款银行的罚款标准各异,但基本上都在原有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增加了30%-50%的额外费用。
(3)最后,银行还有权对逾期还款的购房者提起法律诉讼。
根据房贷合同中的相关规定,连续三次或累计六次逾期还款的情况下,银行有权要求借款人一次性偿还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如果您的房贷拖欠时间超过三个月,银行将依据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的约定,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届时,法院将采取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冻结贷款人和担保人所有银行账户内的资金,查封已经抵押或质押的资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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