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的合理路线内发生交通事故都应认定工伤
时间:2023-06-05 19:03:33 10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职工张某是某公司职工,2011年4月6日中午12点下班后到某饭店吃饭,下午1点左右回单位上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张某于2011年7月25日向烟台市牟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人社局受理此案后,向该公司发出了举证答辩通知。该公司答辩称:上下班途中应当为职工居住地到单位的合理路线,张某从饭店到单位不能界定为上班途中,他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应认定为工伤。人社局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了张某受伤属于工伤的行政决定。

上下班途中是指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合理的上下班路线。张某不管从何地出发,不管到哪里就餐,只要目的是去上班就应视为上班途中,张某上班途中发生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姜君曲培涛)

全文38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行政决定 最新知识
针对上下班的合理路线内发生交通事故都应认定工伤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上下班的合理路线内发生交通事故都应认定工伤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