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出台《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并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该《标准》规定了惠州各县区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其中惠城区最高,为五等达384元/平方米,最低为龙门县,为十一等144元/平
国土资源部出台《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并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该《标准》规定了惠州各县区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其中惠城区最高,为五等达384元/平方米,最低为龙门县,为十一等144元/平方米。
惠州两区三县等别不同
据国土资源部网站公布,一些地方在招商引资中竞相压低地价甚至以零地价、低于成本出让工业用地,是当前土地管理与调控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危害十分严重,造成了土地资源的低效利用和闲置浪费。为此,8月31日,《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国家要统一制定并公布各地的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建立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统一公布制度,而且规定工业用地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其出让价格不得低于公布的最低价标准。国土资源部随后组织制定了《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下发了《关于发布实施〈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标准》的有关实施政策作出了一系列明确规定。
该《标准》将全国2864个县、市(区)级的土地,按等别分为十五等,最高等别(一等)相对应的最低价标准(840元/平方米),是最低等别(十五等,60元/平方米)的14倍。根据该《标准》,惠州市两区三县的工业用地最低出让价分为五等到十一等不等,其中惠城区最高,为五等384元/平方米;最低为龙门县,为十一等144元/平方米。
今天200地块挂牌出让
据悉,《标准》将在以下四个方面发挥重大作用:规范工业用地市场秩序、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权益、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稳定住宅用地价格。《标准》实施后,各地工业用地出让价格将有较大幅度提高,为防止一些地方低租金租赁土地或通过年期修正低价出让土地,《通知》规定,对低于法定最高出让年期(50年)出让工业用地,或采取租赁方式供应工业用地的,所确定的出让价格和年租金按照一定的还原利率修正到法定最高出让年期的价格,均不得低于本《标准》。
《标准》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国土资源部将根据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宏观调控的需要以及《标准》的实施情况,适时进行修订。
记者昨天从惠州市国土资源局获悉,由于新地价标准是原来的两到三倍,今天惠州将有约200宗工业用地挂牌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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