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规是指针对有关人员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事实及问题作出说明,是一种调查手段,被调查人员在接受检察机关调查前的党内调查和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手段。防止被调查人拖延时间、逃避调查,甚至串供、外逃。双规主要见于查处共产党员中的腐败分子,被调查人员一般从办公室或者家里被带走,未清楚说明事件前不能离开。
中央对双规参与人的规定
根据中央纪委的7号文件规定,适用双规的条件是:
(1)凡双规对象必须是党员。
(2)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已掌握其严重违纪事实及证据,具备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条件,但仍有重要问题需要深入调查的;
B、涉嫌严重违纪的党员有串通行为,或有逃匿可能,或有隐匿、销毁证据以及其他妨碍案件调查行为的;
C、重要涉案党员不如实提供情况并涉嫌严重违纪的。
(3)主体是县处级及以上纪检机关上才能实施双规。
从上面的规定可以看出,使用双规的机关职能是县处级及以上纪检机关,在7号文件实施后,企、事业单位和部属高校不得使用双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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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二十八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组织和个人都有提供证据的义务。调查组有权按照规定程序,采取以下措施调查取证,有关组织和个人必须如实提供证据,不得拒绝和阻挠。
(三)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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