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起诉离婚,判决、裁判生效6个月后可以再次起诉离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七)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好的离婚案件,判决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原告在六个月内起诉的,不予受理。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还规定,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撤诉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原告撤诉或者依照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再次起诉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起诉离婚一方不去可以吗
在离婚案件中,双方可以委托代理人,但是离婚诉讼涉及身份关系,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外,必须到庭。身患重病或因自然灾害无法出庭等客观原因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原告不出庭的,法院将作撤诉处理。撤诉后的6个月内,原告无权以同一理由再次起诉离婚。原告缺席,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被告不出庭的,法院会公告对被告采取拘传的措施。经法院拘传被告未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在审查核实未到庭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起诉状或答辩状和证据后,依法作出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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