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可以归还给当事人,但需满足特定条件。如果当事人要求返还彩礼,并且经过查明符合以下情况,人民法院应该支持:1、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没有共同生活的;3、在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在一定条件下,彩礼可以归还给当事人。如果当事人要求返还彩礼,并且经过查明符合以下情况,人民法院应该支持:1、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没有共同生活的;3、在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结 婚 彩 礼 能 要 回 吗 ?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结婚彩礼、嫁妆等应当视为附随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彩礼不能要求返还。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恤、救助需要或者维护国家、集体利益需要支出的费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彩礼也不得要求返还。所以,彩礼不能要求返还,但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在一定条件下,彩礼可以归还给当事人。但如果当事人要求返还彩礼,并且经过查明符合以下情况,人民法院应该支持:1、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没有共同生活的;3、在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结婚彩礼、嫁妆等应当视为附随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彩礼不能要求返还。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恤、救助需要或者维护国家、集体利益需要支出的费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彩礼也不得要求返还。所以,彩礼不能要求返还,但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