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彩礼追回是否存在法律依据问题
离婚后彩礼追回是存在法律依据问题。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使双方举办了婚礼,只要没有登记结婚的,都应当退还彩礼;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离婚之后男方可以主张返还彩礼;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后男方可以主张返还支付的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彩礼纠纷怎么起诉
彩礼纠纷的起诉方式如下: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三、关于彩礼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1.数额较小的礼物,一般可不予返还。
2.恋爱中纯粹自愿赠与的礼物,一般可不予返还。
3.返还时要考虑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因给付一方的过错导致婚约解除的,彩礼返还的比例小一些,反之,大一些。
4.虽未办理登记结婚手续,但是双方已经同居生活,或者按照风俗办理了婚礼的,彩礼已经转化为共同财产的,或者已经转化为嫁妆的,一般不予返还。
5.结婚后没有共同生活,可以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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