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不受户籍限制可以按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委托的公共职介机构和人才交流中心负责为其办理档案托管及养老保险代理缴纳手续。办理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持身份证、户口本及其复印件、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两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非西安市户籍人员还应提供西安市居住证及复印件),填写《西安市个人身份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情况登记表》,向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区、县公共职介机构和人才交流中心申请参保。
(二)公共职介机构受理经审核符合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规定的,由公共职介机构或人才交流中心为申请人建立参保档案。
(三)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建档后,公共职介机构或人才交流中心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手续,经办机构应及时为申请人办理参保登记和建立个人账户手续。申请人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由公共职介机构或人才交流中心代理缴纳。养老保险属省级统筹,省社保局直属管理。养老保险同统筹转移:根据《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养老保险属于省级统筹,办理养老保险省内转移流程如下:
1、原工作单位社保专员办理社保转出手续,打印《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加盖养老经办中心公章。
2、个人将《参保缴费凭证》交由新单位接收,办理续保手续即可。参加西安市城镇单位的,因市级统筹后,信息共享,原单位办理停保后,将您个人医保编号(即医保卡号)提供给新单位经办人员,新单位填写《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职工情况变更登记表》,制作新增人员数据盘,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办理接续手续即可。具体可联系您户口所在区、县公共职介机构和人才交流中心申请办理参保缴费及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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