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生误诊应该找哪个部门
当发生医生误诊的情况时,患者和家属可以首先向医院内部进行投诉。
1.如果医院内部的处理无法令人满意,他们还可以向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或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进行投诉。
2.这些部门负责监督医疗机构的运营,保障患者的权益,会介入调查医疗事故或纠纷,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二、保留证据及投诉
在投诉过程中,患者和家属应及时保留相关证据。
1.这包括医疗记录、诊断报告、处方、药品包装等。这些证据对于证明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失至关重要。
2.他们还应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查处要求,并要求行为人及科室主任写清事情经过。
3.如果病人死亡,家属应及时保护尸体,并向所属主管部门要求医疗鉴定。
三、后续处理措施及诉求
1.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接到投诉后,应立即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防止病程涂改、伪造、隐匿、销毁。
2.对于一般医疗纠纷,医疗单位会与病人协商解决。
3.如果纠纷未能解决,建议患者或家属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患者或患者近亲属可向医院所属的区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4.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5.如果病人或家属对一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最终鉴定结论仍然不服,他们可以选择将纠纷诉诸法院。患者或患者近亲属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情况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6.在医疗事故鉴定过程中,《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了:
(1)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
(2)这为患者和家属在追求公正和赔偿时提供了法律依据。
全文73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