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委托代理人登记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明、受托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中记载的委托事项、权限应明确;授权委托书经公证的,可不再核对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二)转让为自然人的,委托书应公证;
(三)境外法人、其他组织、个人的委托书、有关登记材料应公证。香港出具的公证书,应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专用章;台湾出具的公证书应由中国公证员协会或者北京市公证员协会确认;外国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有关登记材料应当公证。在外国公证的证明文件,需要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与中国没有外交关系的国家,由该国和中国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的中国使、领馆认证;
(四)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登记,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提交监护人身份证明、被监护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未成年人)、证明法定监护关系的户口簿,或者其它能够证明监护关系的法律文件;
(五)因处分未成年人房屋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由监护人出具的为被监护人利益的书面保证原件;
(六)当事人约定合同经公证生效的,应当提交有关合同的公证文书原件;
(七)登记申请材料是外文的,应同时提交经公证的中文译本原件;
(八)出卖房屋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其他有关证件。房屋开发经营企业出卖商品房,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
一、洛阳房产继承过户流程
房地产权利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后,其房地产依法应当由有关继承人继承的,继承人应按规定办理房地产继承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房产证。继承人需要经过六大步骤才能取得房产的所有权。
1、准备登记材料。包括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继承权公证书原件或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原件、房屋平面图、房屋评估报告。另外,涉及未成年人的房屋时,监护人应提供经公证的房屋是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及监护公证书原件。若是外籍人员购买的房产须出具涉外房地产审批意见书原件。
2、书面申请。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并接受询问
3、登记机构进行初步审核。
4、缴纳各种税费。
包括5%的营业税(若房产证超过五年则免征)、7%的城市建设维护税、3%的附加教育费、0.05%的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普通住宅免征)、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房产所有权登记费(80元)、房产证贴花费(5元)、测绘费(每平方米1.36元)、0.5%的评估费。
5、出具受理通知书。
6、领取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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