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力三级残疾一般听力是多少
听力残疾三级: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中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61~80)dBHL之间,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中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中度障碍。
2006年全国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时的听力标准,则根据较好耳一侧气导阈值定残:一级为较耳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大于90dBHL,二级为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81--90dBHL之间,三级为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61--80dBHL之间,四级为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41--60dBHL之间。
二、四级听力残疾有什么补助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低保家庭内的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35%发放生活补贴
(二)低保家庭内的非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25%发放生活补贴,同时取消原低保内重度残疾人重残补贴金政策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对残疾人的增发部分补贴
(三)低保家庭外的无固定收入智力、肢体、精神、盲视力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100%发放生活补贴
(四)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倍以内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按照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60%发放生活补贴,同时取消原低保外特殊困难残疾人生活救助金
(五)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城镇、农村分别按不低于120元/月每人、80元/月每人的标准发放。
三、残疾鉴定程序
伤残鉴定需要被鉴定人提供以下材料:第一份材料是被鉴定人的办案单位如公安机关的公章和有经办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或委托书。第二份材料是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也就是被鉴定人所住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在出院时医生出具的诊断报告。第三份材料是被鉴定人所住医院的医生出具的病历和检查记录。针对伤残鉴定部位不同,时间也不一样。头部伤害一般是要六个月以后。其他部位一般要三个月以后才能进行。伤残是指因为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部位的残疾,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鉴定机构一般不接受个人委托,当事人可以选择在当地法院备案的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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