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办理撤销或变更公证遗嘱的程序与办理遗嘱公证的程序相同。
遗嘱人变更、撤销公证遗嘱的行为真实、合法的,公证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撤销公证遗嘱的手续:对变更公证遗嘱的,应根据变更的内容重新制作一份遗嘱公证书,并收回原遗嘱公证书;对撤销公证遗嘱的,应当出具撤销遗嘱公证书,并收回原遗嘱公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遗嘱的实质要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一、撤销公证遗嘱的条件需要哪些
撤销变更公证遗嘱之必要条件
1、当事人必须亲自向公证处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
2、当事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必须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并未受到任何人的胁迫诱使;
4、撤消变更公证遗嘱的原因真实、明确、清楚。
符合上述条件的当事人要求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时可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处应及时受理办结。
二、有了公证遗嘱打官司会输吗
有了公证遗嘱打官司不一定会输,订立了公证遗嘱后还可以其他方式订立遗嘱,而若是自然人想法发挥省改变,订立了多分遗嘱的情况下,若此公证遗嘱并不是最终的遗嘱,那么即使继承人有公证遗嘱,打官司也不会赢。且经公证的遗嘱可以撤销、变更。经过公证的遗嘱要撤销、变更,必须重新公证。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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