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一、债权人欠条丢了怎么办
1、找证人证明借贷关系存在
司法实践中,借条和证人证言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其效力主要看是否能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司法实践中,如果有证人可以作证而且实的,一样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
2、录音证明借贷事实
但是应当强调录音取得的合法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合法取得的私自的录音证据,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3、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
作为债人如果不慎将借条遗失,先不要急着向法院起诉。因为对方如果察觉借条遗失而赖账,你只能眼睁睁地丧失诉讼利。这时你可态度从容地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只要对方肯订计划、签协议,条件可放宽。
二、丢失欠条起诉的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简单地讲,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利或人身或其他益直接遭到他人的侵害或者直接与之发生了利、义务归的争执。
2、有明确的被告。
所谓明确的被告,是指原告起诉必须明确指出被告是谁,也就是要明确谁侵害了他的民事益,或者谁与他发生民事益的争议。只有被告明确,诉讼方能成立。但是需明确的一点是,法律要求有明确的被告,重点在有字,而不论被告是否正当,也就是说即使当事人告错了人,选错了被告,并不妨碍诉讼的成立。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原告要求人民法院予以确认或保护的民事益的内容和范围应当明确、具体,请求人民法院保护什么、支付什么、反对什么,应清楚、明白,不允许模模糊糊、模棱两可,否则,人民法院难以确定审判保护的对象和范围,因而难以提供审判保护的方法。
4、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起诉的案件应该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也就是说,应当于由人民法院主管,人民法院依法有对这一案件进行审判。而应当由行政机关或企业内部处理的纠纷则不于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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