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买房不成,5万定金一年没要回》连续报道后,许多市民致电谴责房屋中介公司明知买卖双方不可能达成交易仍签合同、收定金,然后再以种种理由克扣定金的行为,并反映了在房产中介遇到的诸多闹心事。
签完合同再改口大盛不是第一次
市民沃女士说,去年,她通过大盛公司卖房,登记时曾明确告诉中介,她的房屋还有11万元贷款未还,如成交需由买方解贷。签完合同第二天,买家打来电话,说大盛公司事先并没告知有贷款,是卖方隐瞒了事实。当她向大盛公司澄清时,对方却表示事先已将房贷等信息全部口头告知了买家。几经周折,最终在买家交齐房款后,大盛公司才为该房产办理了解贷手续。
市民赵先生告诉记者,去年12月,他通过大盛公司贷款购买一套39.8万元的房子,按照买卖房屋居间合同,他向大盛公司交纳了12.5万元首付。不久后,大盛公司突然通知他:再追加3万元首付,否则无法办理贷款和更名手续。如果不交就属违约,首付也不能退。赵先生为此曾向多个部门咨询投诉,均未得到处理,最终迫于无奈他又向亲友借3万元追加了首付。
利用信息不对称房产中介两头瞒
连日来,市民们反映的在房产中介的遭遇,集中表现在部分中介利用买方与卖方信息不对称的优势,让买卖双方落入陷阱。一些市民气愤地说:两头瞒现在几乎成了这个行业的潜规则。
去年9月,市民杨先生委托巨业房地产经纪公司卖房,他和买家分别把房产证和1万元定金交给中介后,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不久后,中介通知杨先生买方毁约不买了。合同中明确写着如买方毁约要向卖方交1万元违约金,可中介公司却以买方已将定金取走为由,拒绝执行合同条款,并提出同意解除合同才能拿回房产证。交涉5个月后,急于卖房的杨先生无奈将合同还给中介,才将房产证取回。
房主邓先生通过中介卖房,中介在收下买方交的180万元全额房款并办理相关手续后,竟瞒着卖方迟迟不付款。在经历向行政部门投诉、仲裁申诉甚至动用各种社会关系后,他才以不菲的代价将房款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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