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签完协议书还需要做哪些
离婚签完协议书还需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包括哪些
离婚协议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男方、女方的个人信息;
2、简述双方离婚的原因;
3、对子女的抚养权、抚养费、探望权做出规定;
4、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以及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进行约定。同时注明其他相关注意事项,并且签名,写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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