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可以查,其主要是查营运车辆,看是否具备营运资格,不查驾驶证和行驶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相关规定,运管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在公路口实施监督检查。运管工作人员上路执法可以更好的打击非法营运车辆和违章车辆,保护合法经营者及旅客、货主、托运人的合法权益。因为运输车辆是流动的如果不在路上检查监督只靠源头管理,是很难达到很好的效果,当然源头管理也是运管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
一、运营追尾怎么解决?
可以直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诉讼来解决,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入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正当防卫、法院执行死刑,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法采取制服、使用警械武器、强制带离等除外),交通运管不得执法违法。
根据我国《道路安全交通法》规定:
第五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
第五十四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其工作人员的法制、业务素质。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法制和道路运输管理业务培训、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执行职务。
第五十五条上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下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对其工作人员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十六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时,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第五十七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道路运输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号码、通信地址或者电子邮件信箱。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进行举报。交通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收到举报后,应当依法及时查处。
第五十八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检查,不得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重点在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场所、客货集散地进行监督检查。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公路路口进行监督检查时,不得随意拦截正常行驶的道路运输车辆。
第五十九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有2名以上人员参加,并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
第六十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实施监督检查时,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查阅、复制有关资料。但是,应当保守被调查单位和个人的商业秘密。
被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或者情况。
第六十一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车辆超载行为的,应当立即予以制止,并采取相应措施安排旅客改乘或者强制卸货。
第六十二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对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辆予以暂扣的,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保管费用。
二、运管查车追车发生交通事故谁负责?
依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学员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时,应该由教练进行指导,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教练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条学习机动车驾驶,应当先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再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
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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