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时,男女双方应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与外国人结婚的,内地居民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省居民、华侨在C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异地结婚手续怎么办理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持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籍所在的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处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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