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抚养归属的变更,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二是一方要求变更。
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男方,女方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怎么办
离婚律师: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男方,女方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怎么办
杭州离婚律师李晓娟解答: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男方,女方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男方可以以离婚协议书为证据,起诉至法院,要求法院确权并可以要求女方配合过户。至于女方说男方口头答应的条件没有履行,不是抗辩事由,李晓娟律师以案例来说明。
小明、小红原是夫妻,2021年4月1日办理离婚登记,同时签订离婚协议书一份,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承担均作出了明确的约定,其中约定位登记在双方名下的A房产归男方所有,该房产剩余房贷由男方负责偿还。
2021年11月2日,小明提前偿还了案涉房屋名下的贷款。因小红至今未配合小明至不动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小明诉至法院,要求法院确认A房产归小明所有。
起诉时小明提供的证据有:离婚证、离婚协议书、还款记录、不动产权证等。
小红辩称,我并没有不配合小明,只是小明将答应我的履行完毕我才去配合。离婚时,小明曾承诺给我10万元一直未付,离婚协议上约定孩子抚养权归小明,但目前实际也由我抚养。
法院认为,小明、小红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双方因自愿离婚并对财产分割等相关问题达成的离婚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应按照离婚协议书中对财产的约定履行义务。
本案中,小明、小红在自愿离婚协议书中确认案涉房屋归小明所有,由小明偿还剩余房贷,现小明在贷款偿还完毕后诉至本院要求确认案涉房屋归其个人所有,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予以支持。小红抗辩小明曾口头承诺给付10万元及女儿实际由小红抚养,因小明否认,且与本案非同一法律关系,本院不予理涉。
法院判决A房产归小明个人所有。
近年来,杭州离婚律师李晓娟接待受理的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很多是因为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义务。这种情况另一方以离婚协议书作为证据来起诉,要求对方履行义务,法院一般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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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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