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二顺序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其子女能不能继承遗产
1、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财产,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可以代位继承。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代位继承必须具备的条件
1.享有继承权的被代位人于继承开始前死亡。
2.被代位人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3.代位人为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4.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
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而不适用于遗嘱继承或遗赠。
三、代位继承的份额划分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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