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眼镜佩戴不合适三包期内能退货吗
不一定,无理由退货的前提应该是质量问题或者不影响二次销售
成镜类产品如老花镜、遮阳镜,只要外观完好,包装齐全,不影响二次销售都能在7天内无条件退货。
而配装的眼镜则将镜架和镜片分开处理,镜架同样可以7天无条件退货,但镜片因为是定制加工产品,如果镜片割边装配后,没有质量问题,就不能退货了。隐形眼镜经过顾客试戴适应并确认后,同样在没有质量问题的情况下不给退货。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四十条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章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二、怎样计算三包有效期
(1)三包有效期限自开具发票之日始,至《实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录》规定的或者合同约定的三包有效期期满之日止。例如,开具发票为1995年9月1日,整机三包期为1年,则期满之日为1996年9月1日。
(2)三包有效期限的最后一天为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天。比如1996年2月里日开具的发票,三包期限为1年,买的产品应该三包到1997年2月1日,但到时若赶上经营者1997年2月1日是法定休假日不营业时,该产品的三包有效期可以顺延到1997年2月2日。
(3)三包有效期内,如果发生产品修理或者因无修理零配件待修等情况,其三包期限均按修理占用时间或者无零配件待修时间顺延相应的时间。
比如1996年2月1日开具的发票,产品三包期限为1年,该产品应该三包到1997年2月1日。但在这一年内,产品出现了性能故障,送去修理花费了15天,则该产品三包有效期应该从1997年2月2日起再顺延15天,到2月1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修正):第四章 损害赔偿 第四十条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n(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n(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n(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n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n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n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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