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因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是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惩罚,是从保护对因此而离婚的无过错方合法权益提出的。
有配偶者和他人同居的法律责任
1、法院可作为判决离婚的依据;
2、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3、可能承担的刑事责任
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什么区别
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区别是:重婚是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也可以是指两人以夫妻关系进行同居生活的行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的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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