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工程验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共同按设计要求和本规范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
一、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对工程质量负有哪些责任
1、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2、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3、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4、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二、工程改变需要监理签字吗?
设计变更不需要监理签字,监理、设计都是受建设单位委托的,属于平行关系。设计图也没有叫业主和监理签字和盖章的。但监理拿到变更图纸后要查看是否违反强制性规范要求及建设规范要求,如有监理应与建设单位沟通让建设单位通知设计更改。但是施工单位上报的技术核定单需要监理确认签字。
三、中标验收不合格怎么办
中标验收不合格的处理办法为:首先由监理工程师判断严重程度。对可以通过返修或返工弥补的质量问题可签发《监理通知》,责成施工单位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方案,填写《监理通知回复单》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必要时应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认可,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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