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概念和特征有什么
时间:2023-03-15 08:21:09 38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概念是,违反国家经济管理法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严重危害国民经济的行为。

特征有:

1.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2.表现为违反国家经济管理法规,破坏国家经济管理活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严重危害国民经济;

3.犯罪主体为自然人、单位;

4.绝大多数犯罪是故意,少数犯罪是过失。

一、妨害社会管理秩序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是指妨害国家机关对社会的管理活动,破坏社会正常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指妨害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各种社会事务机关的管理活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共同特征主要有:1、侵犯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2、客观方面表现为妨害国家机关对社会依法实行管理活动,破坏社会正常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3、犯罪的主体多数是一般主体,也有少数是特殊主体。4、主观方面绝大多数表现为故意,个别犯罪表现为过失。

二、有哪些对象适用没收财产

1.危害国家安全罪是适用没收财产刑的首要对象。包括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暴乱罪等。2.经济犯罪及贪利性的犯罪是没收财产刑的重要对象。包括情节严重的走私、伪造票证、伪造假币或运输假币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抢劫、贪污等侵犯财产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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