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规定,如果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权属有争议或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或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导致租赁物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或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健康,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在一般情况下,如果房东没有过错,而租客没有正当理由,那么他们不可以提前解除合同。否则,这将被视为违约行为,并且房客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但是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以下情形租客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1)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2)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3)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二、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四、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租赁物问题
租赁物问题是指在租赁合同中,租赁物及其权利、义务、责任等事项的约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意味着,即使租赁物的所有权发生了变动,租赁合同仍然有效。
同时,《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意味着,即使租赁物的所有权发生了变动,租赁合同仍然有效。
另外,《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意味着,即使租赁物的所有权发生了变动,租赁合同仍然有效。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租赁物的所有权变动不会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因此,在租赁合同中,租赁物及其权利、义务、责任等事项的约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在一般情况下,如果房东没有过错,而租客没有正当理由,那么他们不可以提前解除合同。但是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以下情形租客可以提前解除合同:一、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二、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三、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四、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因此,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租赁物的所有权变动不会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全文1.3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