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违约金是高还是低需要综合考虑。
首先,违约金的认定需以违约造成的损失为基础,以此最重要最基础的标准,应是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最为关键的事实查明。
其次,应考虑合同的履行程度,接近履行完毕和尚未履行的合同造成的违约结果截然不同。
再次,需要结合合同履行各方的过错程度分析来进行综合衡量。
违约金过高的处理方法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第16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
违约金过高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在日常生活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合同大多受到违约金的限制。如果其中一方违反了合同规定的义务,则需要支付相应的费用。一定的财产费用,但如果违约金过高,对对方肯定是不公平的,可以向相关机构申请调整。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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