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朋友,我们当然认同您有权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然而在此之前,您需要明确该法律文件的性质究竟属于借据还是欠条。
因为这将直接影响到您能否通过法律途径提出主张。
关于借据和欠条,它们的诉讼有效期通常为三年。
这意味着,从您察觉到自身权益遭受侵犯开始,三年之内您需及时采取行动。
首先来说,如果您持有的是借据,如果这份文件中已明确约定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有效期将会自约定不还款的那天算起。
而若是未约定还款日期,则诉讼有效期会从您表达出要求偿还借款之日开始计算。
请注意,无论何种情形,都应避免超过20年后再提出主张,否则法律将不再予以保护。
当然,如果您有确凿的证据能够证实自己曾于三年内提出过相应主张,那么诉讼有效期将从您本次主张之日起重新计算。
若您所持有之法律文件为欠条,其情况相较于借据略显不同。
因为欠条是当事人之间针对前期所有债权债务的总结性文件,在欠条开具之日,您的权益实际上已经面临损害。
因此,诉讼有效期将从开具欠条当天开始计算,超出三年即视为逾期。
值得牢记的是,被告所在地法院或合同履行地(即您发生借款行为之处)法院是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的法定管辖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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