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的公租房是可以进行购买的,但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可以购买:承租人在租赁期满五年后就可以选择购买公租房进行居住。公共租赁住房的销售价格以综合成本为基础,具体的价格需要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市财政等相关部门进行确定,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如果购买公租房,可以选择一次性付款或者使用分期付款。如果是一次性付款后,是不需要再付租金的。
公租房住几年后可以买
公租房租满5年可以申请购买。政府建设和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租住满5年经市政府批准准予出售的,可以申请购买。出售的公共租赁住房自购房人办理房地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由政府优先回购,如果,政府放弃回购的,按届时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执行。
公租住在居住满5年后,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具体的可以咨询公租房管理部门。因为各地的规定和各地的规定是有所差异的。
《重庆公租房购买相关政策规定》:
1、承租人在租赁五年期满后,可选择申请购买居住的公共租赁住房;
2、公共租赁住房出售价格以综合造价为基准,具体价格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市财政等部门研究确定,定期向社会公布;
3、购买公共租赁住房,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租金;分期付款时,未付款面积按照规定交纳租金;
4、购买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继承、抵押,不得进行出租、转让、赠予等市场交易。抵押值不得超过房屋购买原值的百分之七十;
5、购买人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在主城区获得其他住房,且达到政府公布的主城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的,或因特殊原因需要转让以及抵押处置时,由政府回购,回购价格为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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