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的基础上,通过友好磋商达成共识后,可解除彼此签署并存续的合同。
这里所指的合同,主要是涉及到双方当事人各类重要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自然人或法人主体的身份证号码、地址等;
双方约定解除借款合同的真实原因,以及具体数额与有效期限的范围,这将成为解除借款合同框架体系的核心要件;
同时需明确告知双方各自所能享受的权益及义务;
方便日后出现违反行径的情况时,能够准确溯源;
最后,在此基础条款之上,所有双方均应签名确认,并注明解除借款合同的签订日期。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