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2020年我国通过并颁布了民法典,其中婚姻家庭编对于协议离婚作出了新规定如下:夫妻双方在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后的三十天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上述离婚冷静期期限届满后的三十天内,双方需亲自在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否者视为撤回登记申请。
2021年最新离婚新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2020年颁布通过,将于2021年1月1日施行,其中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的离婚冷静期属于有关离婚的新增内容、新政策。新规定离婚冷静期指的是在夫妻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天内,双方中任意一方如果冷静之后不同意离婚的,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未申请发给离婚证的,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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