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管辖权异议如何裁决
如果被告在辩护期间对离婚案件的管辖权有异议,法院将对案件进行复审。理由成立的,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受理;理由成立的,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驳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应当在提交答复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应当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对管辖权不提出异议,不应诉答辩的,视为被诉讼人民法院有管辖权,除违反级管辖权和专属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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