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否有法律规定可以单方解除购房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购房合同解除契税可以退吗
可以退还,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如果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买受人已经缴纳的契税可以退还。然而,就其他形式的税款而言,却没有相关规定。
房屋买卖取消时,已交税费应当退回。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并且房地产权属的转移以房地产权利证书的取得为标志等,契税纳税义务的产生,不应以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为标准,而应以取得权属转移合同或者证书为标准。而与出卖方仅仅签订了购房合同,还没有签订房屋权属转移合同,因此还没有发生契税的纳税义务,现在终止购房合同,应当退回应缴契税的款项。
三、签完购房合同能不能转让
签购房合同可以转让。但是转让人必须具有经过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和转让合同才能成为转让人,如果预售合同未经登记备案则不得转让。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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