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是否需要银行流水要分情况的,一般情况下如果仅有欠条主张债权的,需要提供其他证据,例如交易记录、债务产生经过的证据材料,也就是银行流水是佐证。如果有其他的证人证言等证明欠款事实的,不需要银行流水。
一、借条和欠条的区别在于:
1、形成原因不同
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形成原因明确。
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形成原因不明确。
2、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不同
(1)约定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诉讼时效是一样的,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3年。
(2)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则是有区别的。
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请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借条的效力最长可达20年。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是对双方以往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也就是说,借条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任何时间索要,时效从债务人拒绝还款时起算,最长时效不得超过20年,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则时效从还款期满时起算。欠条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诉讼时效从欠款形成之日起算,约定还款期的从还款期满时起算。
3、法律证明力不同
(1)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2)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
(3)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抗辩或抵赖一般都很困难。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存在欠条形成事实。
二、借条和借据都多写金额怎么办
1、如果借条记载的金额大于实际借款金额的,债务人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减少还款的金额。
2、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3、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三、别人欠我钱不还怎么办?没有借条
有其他证据如银行转账流水、其他证人的证言也可以起诉的。可以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银行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欠款人不偿还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没有借条或欠条的话,仅仅是银行交易流水是不足以证明的,还需要其他证据或者证人证言补强。如果法院判决双方的借贷关系成立,债权人可以就法院判决书2年内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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