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租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1、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必须经出租人同意;
2、转租合同的签订可由三方签订,也可由承租人和转租人在出租人同意下签订;
3、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
4、转租合同生效后,转租人享有并承担原租赁合同规定的出租人的权利义务。
签订房屋转租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
房屋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为。房屋租赁市场有关房子转租的现象很多,因此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那么到底该如何预防租房纠纷的出现呢在此提醒大家,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定要签合同。在签租赁合同时,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一)尽量采用书面合同。对房屋所处地理位置、房屋面积、数量、用途、租赁期限、押金及租金的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详细约定。根据法律规定,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合同。
(二)承租人转租,应当经过房东同意。未经房东同意,房东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次承租人对房屋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转租是有相关法律法规可以参考的,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另外,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四百八十五条也规定,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征得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出租人可以从转租中获得收益。第四百九十条第三款规定,未征得出租人同意和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擅自转租房屋的,其租赁行为无效,没收非法所得,并可以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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