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争取小孩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是:
1.八岁以上孩子表示愿意跟随己方生活的;
2.己方没有生育能力,而对方有生育能力;
3.己方没有其他孩子,而对方有其他孩子;
4.己方可以给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
民法典中如何取得小孩抚养权
一、民法典中如何取得小孩抚养权
夫妻双方离婚以后,孩子要是不满两周岁的,原则上可以由母亲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的,双方要协商,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抚养权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女子的原则来分配。已满八周岁的,要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子女抚养权执行可以强制执行吗
子女抚养权执行可以强制执行。
法院的判决、裁定及调解书一经生效即产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具有强制力,各方当事人均应按照法律文书的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如果在当事人不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情况下,权利人有权申请强制执行。
对子女抚养权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不能视为对子女的人身进行强制执行,而应理解为强制被申请人履行交出子女给申请人抚养的行为。
该类执行案件主要是由于被申请人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没有按照判决的内容将子女交由申请人抚养而产生的。
但在实际操作时,我们不能将这类案件简单理解为只要把孩子强行带走,然后交给申请人就完事。
法院对这类案件的执行措施应当限定在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通过合法的程序强制被申请人履行义务,而不能对子女的人身直接进行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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