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是一种智力成果,它既是一种财产权,也是一种人身权,具有很强的人身性,与人身不可分离,是一种精神财富,不具有物质财富的内容,不能请求分割。“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但是,由知识产权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一、夫妻房产一般如何约定份额
共有房产的,房产共有人可以在房产证上约定各自的份额。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
离婚财产的分割遵循以下原则:
(一)双方协商决定。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二)男女平等。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就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四)给予补偿的原则。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五)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诉讼时,只对夫妻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的应包括: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八)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二、夫妻双方和平离婚财产怎样分
夫妻双方和平离婚的财产可以自由协商如何分割共同财产。达不到一致的,可以请求法官判决。一般以平等分割为原则,兼顾保护妇女儿童利益、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根据财产情况,法官决定双方的具体份额和分割方式。夫妻离婚只能分割共同财产,所以需要区分哪些属于个人财产,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主要包括婚前一方取得的财产、婚后约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一方因身体伤害获得的赔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只确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等。离婚时,如无特别约定,对方无权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取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入、共同购买的财产和知识产权收入,以及一方婚前取得的财产,但婚后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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