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公安立案流程是:
1、公安机关需要对有关立案文件进行整理,包括公民报案、个人或单位的指控、举报和自首材料文件。调查结束后,需要移交当地有关人民检察院审查,有关部门对立案文件进行整理分类;
2、有关部门必须公正、客观、认真地审查有关立案材料,并对有关立案材料进行检查调查,检查有关立案材料是否齐全,有关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和有关证据材料的及时性;
3、有关部门审查通过后,开始对立案材料进行评估,并根据立案材料的不同情况决定立案是否通过,立案通过的,人民法院将根据有关法律对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材料进行评估,并对职务侵占当事人进行审判量刑,人民检察院决定不构成犯罪,但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应当移送有关主管部门处理。
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第八十五条挪用资金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二)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三)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归个人使用:
(一)将本单位资金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
(二)以个人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使用的;
(三)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取保候审变更为监视居住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变更为拘留、逮捕的,对原强制措施不再办理解除法律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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