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90000-3500)*45%-13505
=25420
2、2011年9月1日起执行7级超额累进税率:扣除数为3500元。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元)
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1500元3%0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10%1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20%55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9000元至35000元25%10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30%275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35%55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80000元45%13505
一,不超过1万元的,国家对其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一万元的,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看奖金数额。
二,交税计算如下:
1.国家对彩票的征税税种为个人所得税。
2.对于彩票购买者单注中奖奖金不超过1万元的,国家对其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3.购买者单注中奖奖金超过1万元的,应该按照国家税法规定,缴纳全额奖金的20%个人所得税。
比如中奖者中了2万元大奖,需要交纳的个人所得税为4000元,实际发到手金额为16000元。
4.如果单注奖金低于1万元,中奖者通过倍投,奖金总额高于1万元的,是无须缴税的。
比如中奖者单注中奖额为8000元,倍投2倍,总额为16000元,中奖者无需交纳个人所得税。
三,相关规定:
1,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00号)第八条的规定,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根据《关于个人取得体育彩票中奖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1998〕12号)的规定,为了有利于动员全社会力量资助和发展我国的体育事业,经研究决定,对个人购买体育彩票中奖收入的所得税政策作如下调整:凡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应按税法规定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中奖属于偶然所得。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偶然所得按每次取得的收入额依照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由支付单位和个人代扣代缴。按照现行税收政策的规定,对个人购买福利彩票、体育彩票其个人所得税征免问题规定如下:凡一次中奖中奖收入收入不超过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应按税法规定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还有有奖发票,中奖800元以下免征。其他都要全额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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