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由申请人在企业设立、变更登记时一并填报,无须预先申报核准,企业登记机关原则上不再核发《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但涉及前置审批事项或者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核准登记的,应当申请办理名称预先核准。二是除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禁止、限制使用的名称外,申请人可以自主选择企业名称。工商部门将建立并开放包含记载于企业登记数据库全部企业名称的查询比对系统,申请人提交的申请经系统校验1个工作日后,网上自动反馈校验结果。
什么是企业名称权
企业名称权则是指企业依法对其登记注册的名称所享有的权利。由于企业的营利性企业不仅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自己名称排除他人非法侵害的权利企业还有依法转让自己名称的权利。
企业名称权是一种独占使用权,除企业自身外,其他企业未经权利人许可不得使用该名称,否则构成侵权。非法使用他人企业名称权的行为以冒用他人企业名称和盗用他人企业名称两种较为典型。冒用他人企业名称是指冒充他人企业名称,而为自己企业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即冒名顶替;盗用他人企业名称是指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以他人企业名称进行营利活动,给权利人带来不利益的行为。其次,行为人故意将自己的企业名称与他人的企业名称相混同,给企业名称权利人造成实际损失的行为也是非法使用他人企业名称的侵权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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