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规定,用人单位按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9%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1%缴纳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职工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2%按月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参加大额医疗互助的人员按照3元的标准按月缴纳大额医疗互助费用。
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人员缴费,以上年度全市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际平均缴费基数为基数,按每人每月0.2%的费率筹集。参加职工医保一档的,由个人在按年缴纳医保费时同步一次性缴纳;参加职工医保二档的,每月从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中代扣代缴。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十二条用人单位按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9%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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