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警调查公民有没有隐私权
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的需要进行调查、追捕网上逃犯。但一般不能影响公民的正常生活。如果确实影响到了个人生活,我们可以向其上级部门反映此情况。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二、隐私的涵义和内容分别是什么
(一)涵义:隐私是指公民不愿意为人所知或不愿意公开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私生活秘密。
(二)内容:私人信息:如家庭住址、身体缺陷、婚恋情况、家庭关系、财产状况等;
个人私事:如日常生活、社会交往等;
私人领域:如住宅、个人行李、书包等。
三、隐私权被侵犯可以报警吗
可以去派出所报警处理。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是违法行为,受害人可以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立案查处。
根据案情,公安机关会对行为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全文77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