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法律依据
关于东莞市职工认定的法律依据主要有《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大家可以认真阅读以下以上的相关法律条文
二、适用对象
本省行政区域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其职工以及个体工商户与其雇工。还有国家机关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
三、申请工伤所需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工伤职工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5、旁证材料,如:考勤证明材料、监控录像(照片)、证人证言等;
6、诊疗材料,如:就诊病历资料、
CT、X线检查报告等;
7、交通事故或其它公共交通工具事故伤害的责任认定书(复印件)、事故现场示意图原件。
8、涉及刑事伤害的,提交当地公安机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9、单位、企业法人注册登记材料复印件(所在用人单位未在本市参加工伤保险的);
10、《工伤认定提交材料通知书》中要求的其它资料。
四、申报东莞工伤认定程序
【受理机构】:东莞社会保障局及下属各区、镇分局
【咨询电话】:0769-12333
【办结实现】:自受理后15日内出具认定结论,特殊情况可延长60日
大家有其他内容需要咨询的,可以致电相对应的社会保障分局进行咨询。
全文55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