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工伤十级赔偿标准十级伤残要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6个月,由社保机构进行支付。赔偿基数是2551元乘上6个月为15306元。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个月乘上2551元等于10204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个月乘2551元等于2551元。总金额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5306元加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10204元加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551元为28061元。
工伤十级工伤赔偿标准2019
十级伤残的工伤赔偿标准:
1、十级伤残赔偿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费用、伙食住院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以及停工留薪等方面。
2、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单位没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参考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金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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