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时间:2023-05-10 17:04:14 7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办理条件:

单位设立或新录用职工,应自办理缴存登记之日或录用之日起2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

办理材料:

1、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单位设立时使用);

2、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新录入职工使用);

3、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流程:

1、单位提供要件材料

2、管理中心审核

3、开立个人账户。

办理场所:

中心业务大厅(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公园路富丽大厦7楼)

湘东办事处(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泉湖垅建行2楼)

上栗办事处(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平安南路1号工行3楼)

莲花办事处(江西省萍乡市莲花县滨河花苑8楼)

芦溪办事处(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人民7路农业银行院内)。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全文30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住房公积金 最新知识
针对萍乡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萍乡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