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萍乡提取住房公积金?
时间:2023-11-04 02:00:08 466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购房、建房、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贷款本息、租赁超出工资收入20%比例的房屋、离休退休、出境定居、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丧失劳动力终止劳动关系等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20%(含以上)比例的;

4.离休、退休;

5.出境定居;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

7.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萍乡公积金提取流程是怎样的?

在萍乡市,公积金提取流程一般包括提交提取申请、审核通过、办理提取手续等步骤。其中,提取申请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和填写申请表,审核通过则需要由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核,办理提取手续则需要按照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并完成相应的手续。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公积金的提取应遵循“提取人应提供真实、有效证明材料,公积金管理中心应依法审查”等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阻碍公积金的提取。

在萍乡市,公积金提取流程一般包括提交提取申请、审核通过、办理提取手续等步骤。其中,提取申请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和填写申请表,审核通过则需要由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核,办理提取手续则需要按照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并完成相应的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阻碍公积金的提取。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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