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办理机构是什么
办理机构是上海市各个区的民政局。
二、上海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怎么办理
(1)审查环节:申请人提出关于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的申请,登记管理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成立登记的决定。根据决定结果制作文书和证件(如准予)并送达申请人,同时抄送业务主管单位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2)审查方式:书面审查。
三、上海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办理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由国务院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由所跨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
四、上海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办理材料
1、社会团体法人成立登记申请表;
2、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表;
3、社会团体负责人基本情况表;
4、社会团体住所使用权证明;
5、社会团体活动资金状况证明;
6、单位会员备案表;
7、个人会员备案表;
8、章程;
9、社会团体安全责任制度;
10、社会团体银行帐号备案表(网上下载);
11、社会团体印章备案表(网上下载)。
全文55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