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房屋交付日期已过,而开发商未能按时履行,您可以寻求房产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障协会或相关机构的协助以维护自身权益。在此情况下,房地产开发企业理应负有相应的违约责任。若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或是由双方在购房协议中明确规定的其他原因导致的延期交付,房地产开发企业也应尽速向业主进行通报。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