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孕妇,一般不是支付经济补偿,而是按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来支付赔偿金,一般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算一年,也就是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补偿半月工资。
孕妇被辞退赔偿标准
孕妇被辞退赔偿标准:孕妇被辞退,用人单位属于违反法律法规,需要支付孕妇个人赔偿金(双倍的经济补偿金)。补偿的金额按情况来决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是经济补偿标准,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的按一年算,六个月以下的按半年算。如果孕妇还在产假期间被辞退,用人单位要支付产假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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