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根据法律规定,律师会见嫌疑人时要遵守发下规定
1、律师要求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按照本规定出示执业证书,提供相关文书;
2、律师应当保守国家秘密、案件机密,保守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3、律师应当在办案机关鼓看守机关指定的地点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4、律师应当遵守看守机关关于安全及作息时间的规定,并按规定办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接在押手续;
5、律师不得将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家属或其他无关人员带入会见场所,不得为在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传递信件、钱物或携带其他看守机关所禁止的物品。不得将通讯工具提供给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
6、律师不得帮劲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和串供;
7、律师不得指支或诱导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出不符合案件事实的陈述;
8、律师不得参与对同一案件中其他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会见;
9、未经办案机关、看守机关和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同意,律师不得对被会见人进行录音、录像、拍照;
10、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自觉接受人民检察院派驻检察室的法律监督。”
一、律师会见嫌疑人的地点
1、会见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
会见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可在其住处或者侦查机关指定的监视居住场所进行会见。会见时其他人不应在场,但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或者盲、聋、哑人的,律师会见时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应该在场。且律师会见时,不被监听。
2、会见末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
会见未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在其住所、单位或者律师事务所进行。会见时其他人不应在场,但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或着盲、聋、哑人的,律师会见时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应该在场。且律师会见时,不被监听。
3、会见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
会见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羁押场所进行。
二、关于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规定有什么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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